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从1月份开始,我市开始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从今年开始,实行绩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完全由财政代扣方式缴存公积金,而是改为财政代扣代缴和单位申报基数相结合的方式缴存公积金。
据悉,这种新模式是建立在事业单位实行新的绩效工资基础上的。市财政统发工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仍由市财政局代扣代缴,30%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采用补缴的方式自行缴存。需要注意的是,30%基数不能超过市人社局审批的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这种新模式将使市直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更加公平、公正,因此需要市直各单位迅速摸清本单位底数,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拷贝单位基础数据,以免耽误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导致职工权益受到损害。
为了推进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组织归集科和综合业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对单位经办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工作,促进公积金缴存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