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税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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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促进作风转变和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国税局丰富载体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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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国税局
抓好“四个推进”
财政预算执行局组织集中学习
市国税局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单位复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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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国税局丰富载体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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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张兴龙、李茜) 近日,市国税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特色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务实管用的载体,创造性地做好自选动作,使教育实践活动既符合原则要求,又做到丰富多彩。这一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充分体现。

  丰富学习内容。市国税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了解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重点任务部署、焦作目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转型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焦作市情,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

  创新学习方式。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该局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报告、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演讲交流、开辟学习专栏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班子成员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交流个人学习体会,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各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与辅导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思考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开展学习交流,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丰富学习载体。为了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该局在学习载体上下功夫,坚持示范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寻找最美税务人”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践行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举办国税大讲堂、名师名家讲座等专题教育活动,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等进行宣讲和辅导。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大讨论,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进行研讨。

  保证学习时间。为了保证学习效果,该局对各层级领导干部学习时间进行了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参加中心组学习3次以上,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4次以上,并明确规定,学习教育要贯穿活动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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