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岳德亮、商意盈)“利用电话、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现有的立法及司法解释仍不够严密完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建议,重拳打击电话网络诈骗,建议以诈骗罪定罪处理。
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电话、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逐年增多。“由于电话网络诈骗具有手段翻新快、反侦察能力强的特点,所以破案打击成效甚微。”车晓端说。
车晓端建议,在现有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个团伙犯罪次数或非法收益达到定罪标准的,对同一窝点的拨打(接听)电话、发送短信人员,以及明知他人实施电话、网络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信工具、通信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专门取款等帮助的人员,一律以诈骗罪定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