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传胜) 今后,企业在网上“吹牛”也不行了。记者昨日从孟州市工商局获悉,近日,该局成功地查获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
在孟州市,一家食品加工企业在其网站首页和某食品宣传网站上宣称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该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该公司仅在一起商标侵权纠纷中被某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为驰名商标。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人民法院予以认定,仲裁委员会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无任何法律依据,其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无效。
在核实了该公司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并取得确凿证据后,该局立即责令这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