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的“立业之道,兴业之本”,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续发展和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源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正确引导房地产消费,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高效、优质、周到的服务,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发出如下宣言:
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遵守公平竞争市场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发布内容真实准确的商品房广告,如实公示规划方案和设计内容,不误导消费者;公开商品房屋价格、面积标准,所售房屋面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界定,坚决杜绝“短斤缺两”“一房两售”现象的发生,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坚决不对外销售房屋,凡属公摊部分的产权不擅自出租或出售;保证所在建商品房屋建设手续齐全完备,质量合格,能够按照承诺向购房者按时交付合格的房屋,严格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交付房屋时向用户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用户办理入住交接手续;保证所建商品房屋所属产权合法无异议,对已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及时为用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完善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