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昨日下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并决定任命姜继鼎、王建修为市政府副市长,决定李玉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设、李立江、张动天、白富海、宫素清、苗绍勇、李世友,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全文另发);听取和审议了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见今日本报一版)。
会议决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焦作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焦作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大家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内容丰富、结构新颖,高度概括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的工作,谋划今年工作任务思路清晰,主题明确。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报告的修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姜继鼎等5人职务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李玉杰等2位同志职务的报告,江金贵同志关于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
任命表决前,姜继鼎、王建修、李玉杰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姜继鼎说,焦作在全省率先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如果任命自己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将加强学习,坚持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群众和基层学习、向发展实践学习,尽快融入焦作,全身心投入转型发展的大潮中;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铭记宗旨,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需求,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致力于经济转型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建设”,恪尽职守、不辱使命,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廉政准则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王建修在发言中表示,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自己的任命,在今后工作中,将强化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使命和追求,作为提高政治素质、升华思想境界、提升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和修养,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新的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当好市长的助手,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把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推动好、落实好,争先进、创一流;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于律己,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白做人、清正为官,树立政府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李玉杰在表态中说,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准确把握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市委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全力抓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主动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审判工作;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洁身自好,坚守法纪底线,阳光履职,廉洁从政,切实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姜继鼎、王建修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江金贵同志辞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请求,任命李玉杰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李玉杰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任命决定通过后,王明德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关于即将召开的人代会,王明德要求,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要周密计划,精心准备,全力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会后要进一步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大会如期举行并圆满成功。
市委常委、副市长迟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