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经常刷微博的人,就不会对“大V”时不时发布的“微推销”感到陌生。相较于传统代言中的小心翼翼和重大责任,近来兴起的“微代言”模式,开始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网友的疯狂吐槽。
(据《北京青年报》)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广告代言的风险成了明星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也对明星广告代言曾经出现过的乱象,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实际上,明星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对得住众多的粉丝,就应该遵守法纪,切不要因钱财而毁了个人的声誉,自断事业的后路。
明星们在电视、纸媒和户外媒体等传统的广告代言中,已经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注意个人形象。不过,当前众明星利用“微博植入式”营销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开始逐渐兴起。可以说,“微代言”的方式更便捷,还可以规避以往时常发生的风险,让明星在嬉笑打闹间轻松赚钱于无形之中,日渐被众多明星接受。
明星代言是娱乐工业化、市场化的正常现象。不管是传统手段,还是与时俱进的“微代言”,终究要以明星的个人声誉为资本。明星们在娱乐圈内辛苦打拼积累资本,谁都不愿意将声誉葬送在自己代言的商品手上。而“微代言”的操作手法,具有零成本、易操作、隐蔽性的特点,恰好迎合了明星们的口味儿,何乐而不为?
与传统的广告代言相比,“微代言”可以让众明星轻装上阵,少了太多的顾虑。然而,掩耳盗铃的心理还是避免不了代言的风险。毕竟,明星的公众效应会引导公众的消费意愿。如果某种商品出现了意料之外的问题,明星或许可以在法律责任追究上脱身,却依然逃不了社会舆论的针砭——你的微博内容赫然在目,一切的自我辩解都是苍白的,公众的口水也会淹死明星。
假如众明星把“微代言”当作自我保护的一种好办法,把“微代言”当成登楼撤梯、干脚上岸的策略,可以把广告代言的风险洗刷得一干二净,那就大错特错了。既然把微博当成一种商品营销方式,就注定要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则,心存侥幸,只会让自己在不期而遇的危机前手足无措。微博可以让明星上头条,当然,也能使他们摔大跟头。
“微代言”对于众明星来说,只是发布媒介和操作方式的变化,“微代言”蕴含的不确定性,甚至要比传统媒体更大。况且,“微代言”本质上还是一种商品广告代言,只要明星本人或者明星的经纪人公司能够慎重选择,按照法律规定严谨办事,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可见,明星们的“微代言”不是法外之地,一旦随意的“微代言”成了习惯,跌进自己挖的坑也就难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