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小豹
无论何人身居何职,只要发现贪污受贿行为就要依法严惩;无论何人以何居心,只要阻挠企业合法的生产秩序就要依法查办;无论何人处于何地,只要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要依法惩处。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这是武陟县人民检察院秉公执法的真实写照。去年,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件14人。通过案件的办理,该院仅去年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该院查办的冀某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被省人民检察院选入《反渎职侵权典型案例》一书。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惩治和预防犯罪是重要职能之一。”3月17日上午,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峰谈及检察工作时说,“中国梦给我们描绘了美好的未来,让百姓体面而有尊严地生活,这是社会对法治环境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
2013年,该院对武陟县某办事处某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毛某涉嫌挪用公款11.9万元一案进行查处,推进了农村基层法制化建设。“我们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该院政治处主任李永红说。
在去年的工作中,该院将查案矛头直指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案件,注重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该院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投资40余万元对办案工作区进行改造,顺利通过了省检察院的验收,为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提供了硬件保障;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杜绝不文明办案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我们积极实施大预防战略,对武陟县3个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对公职人员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李永红说,通过法制教育,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预防了职务犯罪,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对于破坏经济建设的案件,我们快捕快诉,积极参与‘平安武陟’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活动。”张春峰说。据了解,该院在创优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施工环境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突出自身优势,延伸服务触角,为武陟县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保驾护航,让企业家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013年,武陟县荆某某等9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不仅严重干扰当地企业的合法生产,还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早日把这些人绳之以法,还百姓一个公道,是办理该案的检察官日夜考虑的问题。为了锁定证据,办案干警加班加点,使原本需要3天开完的庭审会仅1天就结束。
“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是化解社会矛盾。”张春峰介绍,该院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同时,该院建立信访接待“绿色通道”,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和约访制度,及时掌握涉检信访案件动态,实现了无涉检进京访、无涉检赴省非正常访、无集体访。
“让群众生活在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中,生活在充满正义的社会环境中,因为这是每个人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中都应该享有的生命尊严。”张春峰说。
再好的理想,也需要辛勤的努力才能实现;再好的环境,也需要一支作风优良的队伍才能创造。打铁还需自身硬。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不断优化作风,提升能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把班子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经常剖析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张春峰直言不讳地说,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目标管理责任状,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队伍。同时,张春峰要求班子成员发挥“领头雁”作用,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能力素质、敬业奉献、人格人品、作风纪律等方面成为广大干警的楷模。
为加强队伍建设,该院强化干警的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倡导廉政文化,打造廉洁队伍;注重从优待警,发扬创业精神。去年,该院控申接待大厅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该院省级文明单位通过复验,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检察官”、一名干警荣立二等功、两名干警荣立三等功。2013年度,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评比中,该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强化职能履行,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张春峰说,“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将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