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曼谷3月18日电(记者常天童)泰国看守内阁18日决定,将从19日起撤销曼谷及其周边地区的紧急状态法实施,转而实施管制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内安全法。国内安全法将实施至4月30日。
泰国从今年1月22日起开始在曼谷以及周边的暖武里府、北榄府和巴吞他尼府部分地区实施紧急状态法,以应对反政府集会领导人素贴发起的大规模集会示威。原计划该法案实施60天,但2月份泰国民事法院作出警方不得利用该法武力镇压反政府示威者的判决,此后多方认为该法已经没有继续实施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