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讯 3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委作出决定,责成在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数较低的2个县级领导班子向市委作出检讨;4名党政一把手被诫勉谈话。
紧盯各级党政一把手,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人,焦作市近年来多措并举。
市委书记孙立坤今年在市纪委全会上明确提出,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肩负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使命,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必须做到“六问”: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学懂、弄清、真信;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一岗双责”;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落实到位;批评处理别人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出现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亲自协调推动处理。
该市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在述职述廉之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对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总结,并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时,要接受群众现场测评;述职述廉会后,针对群众测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去年底,该市市直单位127名党政一把手均进行了述职述廉,并全部进行廉政承诺,述职述廉不合格的16人被诫勉谈话。
在焦作市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该室主任李秋生指着电脑上显示的打分表对笔者说:“今年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加大了一把手履责情况所占的比重。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优树先、职务升降、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据他介绍,在此次考核中,该市有50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好的单位受到通报表彰,对8名党政一把手作为拟提拔重用对象进行了公示。
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刚性约束,是焦作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又一重要措施。该市推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果”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有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又有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结果。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党政一把手严格问责。去年以来,该市共实施责任追究221件,追究班子12个,其中县处级领导班子4个,乡科级领导班子8个;追究个人209人,其中党政一把手12人。 (周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