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企业产品开拓市场,提高社会竞争力,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市财政局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平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焦作本地企业产品,建立《焦作企业产品目录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注册地在焦作区域,且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排放达标、检验合格等条件的生产企业。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要求
欲申请参加焦作本地企业产品目录库的生产企业,请携带以下有效资质原件和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按顺序装订成册报焦作市财政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报送方式附后):
1.企业产品信息登记表;2.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税务登记证副本;5.企业经营相关业务的资质证书(特许产品所具有的生产许可证等);6.产品获得的相关认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书等);7.其他能证明产品具有特性的证明材料(如产品鉴定书、技术成果鉴定书等)。
各企业应对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有审核入库的企业,均视为已无保留地同意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信息。
五、审核入库
焦作市财政局受理企业的申请资料后,根据企业提供的上述资料,会同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审核,并在《焦作日报》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天。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纳入《焦作企业产品目录库》。
六、项目库的管理和使用
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入库的企业产品进行登记备案,不定期征集、充实、调整产品目录库;对已纳入《焦作企业产品目录库》的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积极鼓励和推动企业参与竞争。
七、报名和资料提交方式
1.所有提交的文件应加盖公章后送至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86号(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2.报名资料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方式递交,不接受传真方式提交材料。
八、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焦作市财政局
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6号
联系人:张东雷
联系电话:3121229
电子邮箱地址:jzscgb@163.com
九、相关附件表格请登录焦作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jzczj.gov.cn)“下载中心”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