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敏娜)今年3月19日,是我国第28个矿产资源保护法宣传日。为增强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山阳国土资源分局积极开展矿法宣传日活动。
根据部署,该分局开展了形式多样宣传活动。一是深入矿山企业,通过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并与采矿权人及矿山工人亲切交谈,面对面宣传讲解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设“3·19”矿法宣传专栏,宣传矿法相关知识;三是出动2辆宣传车,重点在辖区两个涉农办事处进行宣传。
通过开展矿产资源法宣传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矿山企业在资源保护及依法开采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全社会对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接受群众现场提问5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