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智
“走新型城镇化之路,是我国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这是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话题。
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
“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以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要强化产业集聚带动,使农业转移人口“有得去”;要强化农业产业化带动,使农业转移人口“转得出”;要强化技能培训,使农业转移人口“就得业”。
张文深代表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以产业集聚区为支撑,吸引更多农民就业,在集聚区实现安居乐业。
如何强化产业集聚带动?薛德龙、李亚明代表认为,要依托中心城、县城、集镇和原有产业基础,围绕城乡一体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循环化工、铝深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集群,重点培育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在产业集聚区辐射不到的地方,要依托中心镇和有条件的小城镇,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园区,吸纳更多农民就业。
拉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拓展农业就业空间。魏曰高、张财旺代表建议,要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围绕打造全国农业高效示范市目标,重点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加快焦作台湾农民创业园等8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壮大面粉、怀药、乳品、果蔬等农业产业化集群,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化、机械化、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推动传统农业向新型现代农业转变。
要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全市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代表、委员们建议,要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组织开展好“十万人次技能培训计划”“千企万岗送温暖”等活动,坚持人力资源、教育、民政、农业、扶贫和残联等部门“六路并进”,开拓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让进城农民“落得下”“留得住”
“让进城农民落户,关键要破解农民权益、户籍、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难题。”卢志凌、马福生代表说:要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参保,强化企业缴费责任,加强对企业为进城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苗绍勇、王应礼、武云代表建议,要创新人口管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重大工程及扶贫搬迁农民等率先转户进城;逐步将城中村、城郊村、产业集聚区内村庄的农业人口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
推进新农村建设上水平
建设新农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代表、委员们建议,新农村建设要与“14820”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以县为单元,突出产业、村庄、土地、环境、
公共设施配套规划五规合一,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已编制新农村规划的县市乡村,要顺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新形势,遵循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的规律,立足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发展基础修改完善,使规划更加符合客观规律和本地实际;要尊重农民意愿,建立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上下贯通、协同扶持的规划审批机制。
马魁代表认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须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没有产业支撑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对城中村、城郊村、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有序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城镇化改造,将农民直接转为城镇居民;对已建成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加强产业支撑,完善配套设施,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对在建的新型农村社区,要根据财力和产业情况,分类处理,防止出现烂尾工程,不能让农民利益受损。
如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马九毅、高庆祥代表建议,要发挥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作用,按照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的要求,分类提出整治办法和美化环境的标准,以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有序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和农村情趣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