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保聚焦 | 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拓展公开渠道 完善公开制度
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图片新闻
认真贯彻《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服务用户无止境
图片新闻
政策吹风
邮政元素助力北郭桃花节
用户心声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展污染源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记者陈琦)为推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近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污染源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以重点污染源专项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专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专项检查、自然保护区污染专项检查为重点。该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企业自查自纠和各县市区环保部门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企业已经发现而迟迟不能整改到位,以及在督查中发现而县市区环保部门在排查中没有发现的问题,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督促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纠正到位。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及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反时差”检查和问题查办的力度,切实有效解决我市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环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取证,依法立案处罚、停产整改;对发现的突出的违法问题,除依法处罚外,还要采取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和媒体曝光等措施,强力整改;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内应依法关闭搬迁企业等环保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跟踪整改,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3上一篇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