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足迹
全面履职,主动作为,护航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094件,判处犯罪分子18450人。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5019件,诉讼标的金额552.75亿元。审结各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6938件,诉讼标的金额29.66亿元。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440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3575件。
加大执行强制力度,全力推进社会诚信。共执结各类案件24244件,执行标的金额55.26亿元。
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全力维护社会正义。认真做好申诉和再审工作,共办结各类申诉复查案件423件,依法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21件,审结148件,发回改判56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0157件。
关注民生,回应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强化民生案件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24786件。
坚持司法便民为民,方便群众诉讼维权。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巡回立案、预约立案、预约接访等便民措施。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人民法庭便民“小黑板”留言制度。
拓展民意沟通渠道,了解群众关切诉求。大力开展爱民进万家大走访、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千名法官进百企等活动,积极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走访群众46万户,走访企业791家,发放便民联系卡21万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600次,化解矛盾纠纷2620起。
积极推动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公布裁判文书31722份,直播案件2130起。推进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工作。
严格管理,创新机制,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夯实管理基础。针对全市法院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以及管理松、散、软等突出问题,先后两次集中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22项。
强化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全面开展“万起案件质量大评查”和裁判文书、庭审“两评查”活动,实现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定期评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共评查各类案件16041件、裁判文书26128份、庭审1967件。
强化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充分运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立案、随机分案、流程监控、时限警示和催办督办,对临近审限案件每周进行催办,对长期未结案件,由院长签署“督办令”限期结案。
强化审判绩效管理,树立正确导向。科学设定审判质效考评指标,建立法官档案,每月进行质效评估通报,每季度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将案件质效作为法官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科学、客观评价法官业绩,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立功嘉奖和职级晋升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连续五年开展“办案百日竞赛”活动。
能动司法,延伸职能,营造和谐安定社会环境
全力助推平安焦作建设。设立少年审判庭,推行圆桌审判,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共对567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占到未成年犯的50%。积极推进“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回访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全面推行信访评估、信访诉求分类甄别、院长庭长每天接访、庭室联合大接访等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专项活动,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逐案确定稳控单位、包案领导和责任人。
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全过程,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85936件。全市法院70%以上的民事案件、30%以上的执行案件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以社会法庭纠纷化解机制为基础,积极开展诉前调解,不断强化诉调对接。全市112个社会法庭,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485起。
从严要求,强化作风,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思想政治建设坚持高标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在心中、转型我先行”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严要求。围绕“抓作风、树公信、促审判”,在全市法院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加大司法巡查,加强作风整顿。
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求实效。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充分履行干部协管职责,配齐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加强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法院队伍素质。首创青年法官导师制,已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狠抓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建设。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坚持文化育院。
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重治本。开展“廉政建设年”、廉政亲情寄语等活动,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干警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道德底线不可逾越”。建立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推行“三书一卡”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改革举措、重大案件办理,并就民事执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成立“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开通24小时专线电话,定期走访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重大活动71次,旁听案件庭审59次,通过短信平台向代表委员报告法院工作36次,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案件,共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20件,办理人大、政协交办、转办、督办案件97件,均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宝贵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人大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坚持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我们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总布局、总要求,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要在哪里。
坚持公平正义是执法办案的价值追求。只有始终严守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底线,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法律才能更有价值,法官才会更有尊严。
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是法院工作的立身之本。打铁还需自身硬。奋发有为、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领导班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是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和关键。
目标任务
2014年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转型发展、建设美丽焦作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打造美丽焦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奋进征程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厉惩治贪污腐败行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严厉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美丽焦作。依法稳妥处理城镇化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理好涉及“三农”的各类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科技强市战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坚持司法为民根本目标,着力保障民生民权
把司法为民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始终,对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业生产等领域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妥善审理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劳动者权益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商事案件;加大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远程立案、公告送达、庭审听证,推行网上办案、节假日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规范庭审礼仪,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充分尊重当事人法庭上的话语权。
坚持公平正义价值追求,着力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质效、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树公信。加快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微信、微博、微视“三微一体”互动平台,探索诉讼资产网上司法拍卖,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重点解决裁判文书说理不清、释法不明等问题,让人民群众读得懂、看得明,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公正司法。
坚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
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体系。加大人权保障力度,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保护无辜者不受追究。坚持无罪推定,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模式,去除被告人“犯罪化标签”。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畅通群众维权路径。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倍增人民陪审员数量。加强社会法庭建设,推行人民观审团制度,扩大人民参与司法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固基层打基础,着力筑牢人民法院发展根基
健全队伍管理机制,推行分类管理,优化队伍构成,注重业务培训,加强职业保障,从法院内部挖掘潜力,努力解决人才流失、审判力量不足等问题,有效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办公办案网络化、诉讼档案电子化、审判管理智能化。
坚持转作风促审判,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以整风的精神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党支部建立在法庭上。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落实过问案件全程留痕、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和领导失职问责制度,对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正确发展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每年定期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法院全面工作,对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进行专项汇报。对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和事项,高度负责,认真办理。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的案件,专人承办,跟踪督办。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审务督察、案件评查、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
李玉杰院长2014年3月26日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报告。 郑 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