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和
清明小长假,正值春花斗新装时节,人们除了扫墓、祭祀外,还会携家人探亲访友、外出踏青游玩。不过,记者在清明节假期跟随市纪委检查组到各个场所检查时发现,我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规定,没有发生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现象,犹如清风拂面,更令人感到清爽。
清明节前夕,省纪委下发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市委书记孙立坤专门作出批示:速转发各单位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市纪委及时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作出具体部署,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清明节前,市纪委编发了廉政短信发放到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手机上。清明节期间,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分赴城区、部分市直单位、圆融寺、凤凰山陵园、烈士陵园以及一些景区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各县市区纪委也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暗访,检查组发现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公车管理,除特殊车辆及值班车辆外,所有公车都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封存,并进行了公示,接受监督。市财政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该局节前集中学习了市纪委近期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编发了财政干部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醒短信,做到时刻警示干部作风不懈怠。在市环保局值班室,记者看到,该局实行了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每一辆车的出入时间、车辆使用原因、目的地都有详细记录。走进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该局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省、市纪委的有关《通知》。在该局值班室,一辆辆公车钥匙经过编号后挂在墙上,便于询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院内,一排排公车整齐地停放在院内。清明节期间,凤凰山陵园、烈士陵园可以算是人头攒动,车流如织,但检查组在这些地方以及一些景区经过仔细检查,没有发现一辆公务用车。各县市区的公务用车管理也是井井有条。孟州市要求各单位的门卫“没有派车单的车一律不得放行”,温县要求节假日期间公车外出必须向县纪委备案,武陟县利用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监控对公车进行监管,解放区纪委由分管副书记带队对该区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督导。
据悉,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纪委多次成立专项检查组,把明察暗访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多视角、多层面,经常性、广覆盖地进行明察暗访;组织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财务、会计执法检查,对各单位财务支出、“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了一批违反市委“五个一律”和“六条红线”规定的典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全市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等细节问题,市纪委廉自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清明节后,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责令有关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各级纪检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出入会所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市纪委、监察局特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以进一步方便群众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举报电话:12388、3568355,举报邮箱:3568355@sina.com。对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以及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专人进行快速核查,限时办结,及时回应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