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经省政府批准,武陟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昨日启动,在全市成立首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具有独立的执法权,行使该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将有效解决城市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职责交叉等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在武陟县城看到,身着行政执法制服的武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骑着统一配备的摩托车,对路面进行巡查管理、执法、协调和服务,他们将对流动经营、派发宣传品、私搭乱建、乱设商亭、侵绿毁绿、擅自挖掘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其他涉及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城市发展三分建、七分管。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2012年,市政府确定将武陟县政府作为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单位,日前已通过省政府审核批准。武陟县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后,实行执法资源的集中整合,将规划、园林、工商、环保等7个部门45项城市管理职权全部划归行政执法局,一线执法人员由过去的十几名充实到80名,还配备了包括9辆皮卡车、3辆电瓶车、20辆摩托车和20部执法记录仪的执法车辆和装备。肩负着维护城市形象、保障城市发展的重任,该局将全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
武陟县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后,执法体制由二级政府三级管理转变为一级执法,管理机制由审批执法一体转变为审批和执法分离。新成立的武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方面,行使7项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保总局关于相对集中部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这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原先统一由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据介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成立,将有效整合城区管理中的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对于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武陟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新起点,大胆管理、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勇于担当,打造一支懂政策、作风硬、执法严、善管理、服务优的新型城市行政执法队伍,不断优化城区软环境,进一步增强百姓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据悉,我市其他县市区也将尽快启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全覆盖,努力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公正、文明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面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