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李秋)按照打造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的总要求,我市在15日召开的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上,明确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工作目标,确保今年6月30日前公布政府权力清单,7月1日起市本级行政审批时限由300个工作日压缩到40个工作日。
为兑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6月30日前公布政府权力清单,7月1日起市本级行政审批时限由300个工作日压缩到40个工作日”的庄严承诺,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目标——大力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较改革前减少30%以上;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全面提速,承诺时限较改革前压缩30%以上;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实现项目进驻服务大厅率100%、项目审批按期办结率100%。
根据《意见》,我市明确规定了16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包括清理审定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服务事项及事权、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登记备案制度等,决定改革企业登记制度,在全市中小型企业工商登记中实行“零首付”,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与此同时,我市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将推行“三集中、三直接”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力向服务窗口集中,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一次性直接受理、一站式直接办结、一个口直接缴费。窗口直接受理率、办结率和缴费率均要达到100%。推行“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负责制”,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签字办结,确保窗口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办结。为确保提高审批效率,我市还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综合审批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和协调办理联审联办事项;升级焦作市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网上服务大厅;设置车管、运管、房产、出入境管理、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管理等6个分中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分中心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
在简化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方面,我市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对全市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和申报条件逐一审核。对缺乏法律依据或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坚决予以取消;对通过后期监管可以取代的环节坚决予以核减;对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行政审批服务环节,坚决予以合并。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简单事项做到即收即办,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不超过5个工作日。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我市将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按照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五个阶段,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制定工作标准,压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周期,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市级审批时限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对于省政府、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自愿委托、免费服务、便捷高效”的原则,开展全程代理服务,由综合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免费代办。
我市还将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综合服务、经济发展、公共财政、民政服务、计生服务、社会保障、职工帮扶维权服务等民生事项进行整合,集中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对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合作医疗、老年证、残疾证、出具各类证明等事项,由村街、社区便民服务站帮助群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