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教科文科获悉,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33万元,专项用于对2013年我市获评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河南省文明村镇以及省级“优秀文明使者志愿者服务站”“文明使者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进行奖励。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美丽焦作”建设为统领,以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风尚为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省财政奖补资金的下达,将有力地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