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提取均有严格的规定和完善的程序。然而,在我市街头出现了一些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的小广告,声称可以帮助市民进行“套现”。记者近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后得知,这些“公积金套现”的小广告属于诈骗行为。市民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不要委托不法中介机构代理,更不能轻信街头小广告等各类诈骗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包括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流程非常规范和严密,对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审查十分严格,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要持相关证明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这中间的每一个环节,住房公积金中心均会严格核查材料的真伪,因此造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根本行不通。所谓“公积金套现”的小广告,是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以收取手续费名义骗取资金,或据此骗取个人信息并非法使用获得不法利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会少一分钱,到符合法定事由时再提取也不迟。如果自己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不要走旁门左道,不要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取公积金必须要有法定事由才能进行,而虚构事实套取则涉嫌诈骗。一旦发现,该中心不仅要追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用也将记录在案,对今后的提取和贷后也进行限制。若多人共谋,以虚构事实为手段套取公积金,且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则所有参与者均涉嫌诈骗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到底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呢?记者了解到,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部分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职工离、退休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或本市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调离本行政区域或到外地上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职工有住房公积金担保行为或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不得提取公积金。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允许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