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郎昆)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与信贷规模大幅度增长。为更好地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规范资金与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我市根据国务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决定对现有受托银行管理模式进行调整。
此次受托银行调整的目标:将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由11家调整为4家,其中县市区一级调整为2家,负责全市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同时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信贷和支取业务;在4家归集银行的基础上,增加4家单一委贷银行,即8家委贷银行,中心根据委贷银行的业务量定期向委贷银行拨付一定数量的信贷备付金;中心在八个县市区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即每日八个县市区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当日全部上划到中心账户,县市区的各银行账户每日结账后保证零余额;中心实行一级财务管理,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进行财务记账,实行统一核算,八个县市区不再单独设立套账和核算。
我市有关专业人士指出,改变以往管理模式,重新对受托银行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对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尤其是实现保值增值有着重要意义。我市减少归集银行数量,使资金能够集中存放,通过资金规模化管理,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率,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同时,归集银行同时承办住房公积金支取信贷业务,在归集银行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委托信贷银行,可满足贷款职工对不同银行的需求。此外,在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的系统可实现互联互通、网上数据传递,实现跨行交易、实时到账和自动对账,而资金调拨实现系统全自动计算和划转,不受银行和中心人工干预,将进一步提高科技风险防控能力。
为积极稳妥地调整受托银行管理模式,能够既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规范与发展,又兼顾金融机构的实际利益和工作积极性,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姜继鼎任组长的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程公开透明的招标采购,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程度、投标银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等将成为竞标内容。
据悉,中标银行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后,合作期限为五年。期满后,根据受托银行考核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