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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警示:
防范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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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5日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称,目前,以伪造或冒用公司名义设立网站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现象较为严重,广大消费者应注意防范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以防上当受骗。

  去年下半年工商部门开展的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工作结果表明,目前以伪造或冒用公司名义设立网站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现象较为严重。此次专项整治中,各地巡查网站215162个次,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屏蔽)境内外网站1033个,责令整改网站3248个,立案查处网络商品交易案件348件。

  工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应仔细核对网络经营者主体信息,对于服务器位于境外的网络交易网站,更应对其经营者主体进行仔细核对确认。目前,消费者可通过工商部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验证相关主体信息,也可通过工信部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网站备案信息。

  工商总局同时提醒网络经营者,应在其年报中及时主动报告网络经营情况,发现他人冒用自身名义开设网站从事经营者活动的,应及时向工商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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