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莉、崔奎)5月4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举行更名揭牌仪式,由焦作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更名为焦作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这标志着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平及全体班子成员出席活动。
在揭牌仪式上,黄晓平肯定了该支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承担着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的职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作为执法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要在执法过程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强化执法职责,在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要求方面担负着更重要的责任。二是承担着严格执法、确保我市安全态势稳定好转的职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履行职责,严字当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督查企业进行整改。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伤亡事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承担着执法力量建设、壮大自身的责任。要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把机构自身加以壮大。这次更名,仅仅是自身壮大的第一步,下一步在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及执法装备上都要有提升。四是承担着转变作风、提升形象的责任。该支队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执法高水平、自律高标准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