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吕静茹
问题提出 不久前,何志祥老人到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焦北户籍室反映情况,说其年龄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弄错了,其真实的出生日期是1933年7月3日,而户口簿上是1939年7月3日,这导致其现在无法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给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民警行动 听了老人的情况介绍,户籍民警荆新焕耐心向老人询问了其户口迁移的来龙去脉。原来,老人是1975年因工作调动从天津迁来焦作的,最初落在原解放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管辖的集体户口簿上,1985年3月14日由新华派出所迁入原解放公安分局焦北派出所,当时迁移证上显示的出生日期为1939年7月3日。
近40年来,老人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多次变动,这使得调查取证工作困难重重。荆新焕采用逆向思维,追根溯源,与原新华派出所户籍室民警联动接力,查找户籍档案,核实情况。但原新华派出所1980年之前无户籍档案,户籍资料也已无从查找。解放派出所焦北中队中队长鲁正伟转变思路,试图通过联系老人的工作单位取得相关旁证材料。鲁正伟来到老人原来的工作单位民盟焦作市委,查阅其《干部登记表》,上面显示其出生日期为1933年7月3日,又结合其提供的1956年7月纺织工业部郑州纺织工业学校颁发的毕业证、1951年11月10日兰封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结婚证等材料,终于形成了证据链条。
经过焦北中队的不懈努力,4月30日,何志祥老人的年龄得以更正。
5月4日上午,何志祥老人携儿子来到该所焦北户籍室,送上写着“焦裕禄式的楷模,四十年还我真实”的锦旗,感谢社区民警为其更正年龄。“多亏户籍室的民警了,压在我心头40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太谢谢你们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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