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从本月开始调整为由市、县级政府分级管理。换句话说,就是将工商、质监由省以下垂直管理划归地方政府管理。
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部门管理体制
围绕完善地方政府功能、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理顺条块关系,划清权责界限,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平,我省将现行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市、县级政府分级管理。调整后,市、县级工商、质监部门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省辖市属区工商、质监部门行政管理体制,由各省辖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确定。
调整后,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部门的机构编制发生划转。按照编制随职责走、人随编制走的要求,将市、县级工商、质监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整建制划转市县按照权限分级管理,分别纳入各级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总额,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省辖市属区工商、质监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权限,由各省辖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确定。
业务仍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指导监督
记者注意到,虽然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但业务必须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此外,工商、质监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以前,工商、质监部门由垂直管理的主管部门来决定下一级干部任免,征求地方政府的意见,而调整之后,主要是以地方决定为主,征求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体制调整过程中严禁超编进人和突击提干
此次体制调整要求,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工作等方面的纪律,切实做好人、财、物划转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调整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机构编制和人事财经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等,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以确保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