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吕静茹
问题提出 5月10日,住在解放区胜利北街38号院附6号的齐保山夫妇向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民生中队社区民警反映:“我们在这里住了20多年,以前没有需要不想迁户口,但现在有需要想迁户口时,发现所住的房子是房管部门的房改房,没有房产证等有效证明,而且房子属于棚户区改造房,户口无法迁入。”
民警行动 民生中队社区民警李晓红、李涛了解此事后,着手为齐保山夫妇解决迁户难题。他们一方面走访周围邻居,为齐宝山夫妇在此居住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到相关社区、街道办事处、棚改办、房管所和区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最终经解放区棚户改造办和民生街社区相关领导批示,齐保山夫妇的户口得以从原址迁入现居住地。
齐宝山从民警手里接过办好的户口簿时,感激地说:“没想到我们的一句话,民警就这么上心,帮我们把户口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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