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罗先生
问题陈述:我之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贷款,目前已全部还清,如果再次申请贷款的话,是按二套房办理还是按首套房办理?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借款人和配偶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均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如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如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尚有不清楚的事项,可拨打该中心咨询电话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