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过程中,我们围绕“严、广、准、实”下功夫,努力考准考实干部德才,为党委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
考察程序突出“严”。在干部选任中坚决做到“四个坚持”“四不研究”“四不提拔”。“四个坚持”即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用严格的程序选人,坚持用改革的办法选人,坚持用群众公认的人;“四不研究”即不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不经组织部门讨论的不研究,常委会没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不研究,临时动议的不研究;“四不提拔”即跑官要官的不提拔,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提拔,公认度低的不提拔,拉票争官的不提拔,从而把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了领导岗位。同时,我们在干部选任中设立独立填票处进行书面推荐,设立单独谈话室进行谈话推荐,使所有参会人员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考察范围突出“广”。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过程中,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将干部情况考准考全。一是通过日常表现观察干部。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求组工干部做个有心人,在和全市干部接触过程中留心观察、总结记录,随时掌握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二是通过群众评价了解干部。在听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加大群众意见的比重,深入普通群众中了解干部的真实印象,扩大普通群众在干部考察中的话语权。三是通过重要岗位识别干部。在考察干部日常表现的同时,将干部在急难险重岗位上的表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通过重要时刻、关键岗位的考验,识别干部的能力素质。
考察重点上突出“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程序,丰富考察内容,不以简单的经济数字论高低,将服务群众、改善民生、文化建设、公共服务能力等放在重要位置,更加注重工作实绩的考察,看发展建设成果能不能让群众得到实惠,服务对象是不是从中受益。
考察结果上突出“实”。为提高考察结果的准确性,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我们在近期干部选任中,不但查阅拟提拔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还积极听取纪检、信访等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委托审计局对离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在每次民主推荐和考察结束后,我们都及时分析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组织认真撰写考察报告,及时召开部长办公会,分析研究形势,对在干部选任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通过多种措施,确保考察结果客观准确,为正确选人用人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