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凯明 马雅宁
5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提出,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
该新闻一经报道,立刻引起广大网友热议。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是天大的事。这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体现了党和政府捍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信心与决心,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更加有效地解决目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次通过的修订草案对部分市民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老百姓对此期望很高,希望政府能够真正地为百姓撑腰,依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等行为,坚决遏制伤害百姓身心健康的不法行径,切实维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但同时,也有一些市民对此表示担忧。网友【小小蜡笔】说:“法律是否健全是一方面,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规定也大快人心,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百姓的维权意识似乎还有些淡薄,假如吃了一盘菜或是一碗面出了问题,又有几个人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就此作罢。”
网友【朗行】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修订了一部好的食品安全法律,不代表就能保障食品安全。原料引进、生产加工、流通上市,一条漫长的食品产业链上,出纰漏的环节太多,因此要想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一定要从源头抓起,多方位、多角度监管。
【部门声音】
“此次通过的修订草案重点作了四方面的完善: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更为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王新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王新生说:“这四个方面涵盖了食品安全的各个层面,尤其是完善追溯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处罚制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等。同时,也希望百姓能够知法懂法,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热议】
网友【橡皮擦】说:“唯有执法监管部门不折不扣地执行好食品安全法,公共食品安全才有保障,否则,法律修订得再好,只是看上去很美。”
网友【令狐晓峰】说:“我们期待善政与法令的有机结合,让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法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终结者,让百姓吃得放心、舒心。”
网友【派大星】说:“食品安全,关乎你我。法律健全,部门作为,共同维护,坚决打击,齐心合力,方能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