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0日的《曝光台》栏目中,本报记者不但对民主路上一家时装城和青年路上的小吃店占道经营,还对上期报道的违规经营现象进行了回访,回访时发现民主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家药房的广告牌依旧摆放在门外。
截至目前,本报和城建部门联办的《城市瞭望》周刊《曝光台》栏目已多次就我市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现象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报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笔者认为,城建部门中市城管局这种自揭家丑的做法值得肯定,管好城市不能怕晒家丑。
“家丑不可外扬”的意思是说自己人不光彩的事,不便向外宣传。受此思想的影响,一些单位总想听好听的,时间长了,对工作并不好。如果不论工作做没做好,你都说做得好,就会挫伤那些认真工作的人的积极性;明明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而你总说形势大好,这种讳疾忌医的行为往往会让一些小恶变成大恶,不仅丢了面子,还会丢了里子。长此以往,老百姓不会满意。从这个方面说,适当地揭丑是有必要的。
大凡敢于晒家丑者是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的。就像《城市瞭望》周刊上已经报道的几处违规现象,一方面是让大家知道有个别商户为了追求自己利益而侵犯了别人正常通行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一些基层城管部门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曝光台》其实也是对这些部门的批评。《曝光台》栏目的常态化设置,彰显了市城管局敢于自揭家丑的莫大勇气,表明了对城管队伍中工作不力者不遮掩、不护短的决心。这种决心,其来源于对建设和谐有序焦作的责任心,也是执政为民的体现。
揭丑是为了治丑、除丑。揭丑是正视工作中的不足,最终目的是改进工作,把不足补上。有一个成语叫“知耻而后勇”,当《曝光台》把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现象报道之后,是想让当事商户的违规行为和个别部门的工作不力“大白于天下”,让他们在公众的监督下感到羞耻,尔后能勇于改进。
但我们看到,曾经曝光过的一些丑相,并没有得到及时治理。囿于条件、环境、能力等因素,我们工作中存在一些尚未发现的问题这可能不算丢人,但如果别人把问题给你指出来了,你还不能改正,这就不合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