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歆) 为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力度,5月25日,市中级法院审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干预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涉案留守儿童、少年人数不断增多。留守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心理承受能力、知识水平与刑事审判的法庭氛围、庭审语言等不相符,这不仅会影响庭审的顺利进行,还可能使其产生心理阴影,不利于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意见》将留守涉案未成年被告人作为适用对象,拟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由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心理辅导,以缓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化解其心理矛盾,尽量矫正其不健康心理,促进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心理测评活动,为法院的裁判提供科学参考,也为判后对未成年罪犯进行个性化矫正提供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