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保护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省民政厅日前决定,在洛阳市、安阳市、焦作市、许昌市、漯河市、兰考县、永城市、汝阳县等8个市县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按照要求,各地要在城乡基层建立社区儿童服务中心,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开展对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暴力等困境儿童的排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指导社区儿童服务中心开展活动,督促村(居)委会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探索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等。
各地还要明确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 (据《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