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参加一些景区游玩项目,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能否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
解答:旅游中,旅游者如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行社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是看旅行社或导游在旅游者发生意外之前是否尽了告知或提醒义务,包括对一些特定的高危游览项目是否就其安全状况及注意事项向游客作了充分说明及告示。如果没有,那么旅行社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如果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之前,已明确就某些项目的安全状况及注意事项向游客作了充分说明及告示,旅游者发生了意外伤害,旅行社对其事故不负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旅游者未按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不听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旅游过程中出现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旅游者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可以要求旅行社协助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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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旅游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