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我市5月15日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审批授权首席代表负责制”,要求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签字办结,确保窗口受理、窗口审批、窗口办结。市科技局党组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市科技局行政事项服务科,出台《焦作市科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市科技局所有面向基层和群众的事项整体纳入一并考虑,明确市科技局所有面向基层和群众的事项集中到行政事项服务科办理,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科技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副调研员刘亚平。
问:市科技局面向基层和群众集中办理的服务事项的范围是什么?
答:市科技局新设置行政事项服务科后,实行统一一个窗口对外,所有面向基层和群众的事项集中由行政服务科办理。除了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焦政〔2014〕1号)保留并纳入行政审批服务的7个事项由行政事项服务科在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外,市科技局其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事项服务科办理,全部参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市科技局印发的《焦作市科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办法》规范运行。
问:市科技局面向基层和群众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市科技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和限时办结制。承诺办理制是由行政事项服务科一个窗口对外,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行政事项服务科承诺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局内部流程由行政事项服务科牵头办理。限时办结制是每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定有承诺时限,要求在时限内办结。
问:行政事项服务科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各类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窗口工作制度;负责事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对下列事项的审批、服务:1.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初审;3.市科技进步奖评审;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5.科技成果管理、评审;6.国家、省、市各类科技研发平台初审(认定);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问:申请人到市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主要是以下六个步骤:申请人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初审;首席代表复审;申报材料齐全,出具《承诺件通知书》;申报材料不齐全,出具《补办件通知书》;服务窗口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另外,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查询办理情况;行政相对人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向行政服务中心督查投诉科投诉。
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质量如何监管?
答:市科技局制定了以下三个制度:一是实行公开科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制度。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将市科技局负责受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布,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办事程序、审批时限、政策依据以及事项变更等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内部督办催办制度。行政事项服务科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服务事项按流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办理缓慢的审批服务项目,经批准,向主办业务科室发出《催办通知书》。经催办仍不能按期办结的,向局领导汇报,经批准后,由市科技局监察室进行问责。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有滥用职权、服务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焦作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