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最大罚单”真正罚出一方碧水蓝天,不但要罚企业,还要罚企业高管,与他们的仕途和待遇相挂钩,这样的惩治效果或许更好。
日前,环保部开出了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上榜。
(据央广网)
单纯从数额上来看,高达4.1亿元的罚款额度堪称是“史上最大”。而“最大罚单”的开出,一方面表明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以及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另一方面,此举也正是为了解决目前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过轻,起不到应有的惩戒和警示作用的问题。所以,“最大罚单”的诞生对企业是一种警醒,对公众则是希望和信心。
但是,“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恐怕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原因就在于“最大罚单”和“最佳效果”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而网友们也在第一时间注意到,这些在脱硫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字头的央企,这下问题就出来了。
其一,既然是央企,从某种角度来说,不管罚单多大,说到底,被罚的钱还是国家的钱,是百姓的钱,而不仅仅是企业的钱,更不是企业领导的钱。那么,如果这些企业的领导根本不把这笔罚款放在心上,从心里觉得企业亏损与自己无关,最终损害的也是国家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不会影响自己的前程和工资待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罚单”所产生的效果,恐怕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了。
其二,“最大罚单”从总的数额上看似乎很大,但若分摊到近20家违规企业的身上,未必会让企业感到罚单的威力。而这些上榜企业,很多都是行业的巨无霸,如果按照正常的治污成本计算,一年的就达数千万元,如果这些企业一算账,感觉缴纳罚款比治理排污还划算,把罚款当成了排污的“保护费”,宁可缴罚款也不愿改善排污设施,政府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所以,要想让“最大罚单”真正罚出一方碧水蓝天,不但要罚企业,还要罚个人,也就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如果能够把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企业领导的待遇相挂钩,即便罚款额度不大,所产生的效果很可能比现在还要好。此外,既然罚款,就应该让企业感觉到痛,感觉到和治污相比,缴纳罚款代价更大。这样,企业才有动力去治污。
所以,“最大罚单”值得肯定,但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最大罚单”上,否则,碧水蓝天终究只是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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