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今年年初以来,市工商局推行告诫约谈四项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前瞻性和有效性,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前约见。该局对出现符合约见制度条件的,指定专人拟定约见议程并收集必要的法律法规及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资料或证据,召集行政管理相对人集中或个别约见,通过对法规的宣传、解释和剖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或再发生。
案中约谈。该局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出前,由案件承办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看法,以及对行政执法行为和拟实施的行政处罚的意见,同时对其进行工商法律法规的教育。通过平等对话,做好与每个案件相对人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让被约谈人清楚违法原因及违法的危害和后果,有效制止同一行为再次违法。
行政告诫。该局坚持刚柔相济,以人性化管理为手段,着力提升执法亲和力,对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告诫或行政建议,将“小过”戒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止经济违法行为的发生,增进工商部门与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使当事人主动和工商执法部门配合做好案件的处理和事后的补救工作,提高执法满意度。
案后回访。该局对每起案件办理完毕后,通过回访及时查看被处罚经营户是否已经纠正过错,停止违法行为,并帮助完善制度,避免查后再犯,重复处罚。对被处罚者的合理要求和遇到的问题,采取跟踪服务、全程帮办等方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