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建平)今年年初以来,为切实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规范运行,市环保局按照《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意见》有关精神,在思想认识和落实执行上,严格执行“三集中”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两个30%”“两个100%”的要求,真正做到便捷为民、高效服务、简政放权。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市环保局共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0项,经过梳理,拟保留行政审批事项7项,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5项,行政服务事项13项,其余15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取消6项、下放9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实行窗口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行政审批服务决定,真正做到“三集中”,即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派出首席代表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开展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
为推动工作落实,市环保局组织局内各部门对照“三定”方案,认真梳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列出权力清单,摸清职权底数,确保不漏项、不缺项;积极与省环保厅结合,了解相关政策,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路,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审批权限;按照“两个30%”的要求,认真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做到行政审批事项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审批时限坚决压缩30%以上;对法律规定不能整体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选择项目中的具体类别,以委托审批的形式下放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审批;积极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与相关审批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联审联批运转机制上的对接工作;严格按照市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的“合理归并、集中办理、充分授权、审管分离”原则进行职能调整,将承担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交由行政事项服务科受理;选派8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事项服务科,直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集中办公,并以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一名副局长为首席代表,全权行使在市环保局的授权范围内行政审批的最终签批权;修订完善作业指导书,按照市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电子政务组规定的编制范围、编制格式等要求,认真修订完善,逐一绘制流程图,精减优化办事环节,尽量压缩每个事项的办理时限,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确保行政审批无缝对接、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