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郎昆)从今年5月份起,博爱县财政全供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升至12%,从今年1月份起执行。
博爱县政府、县财政多次测算沟通,在财政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博爱县财政全供职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新老比例计算,该县财政全年将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投入350余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将增长700余万元。财政人员5月份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已按照12%划转分配到位,1至4月份财政差额部分也已划转分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