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焦作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财务决算经市德广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按照《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开办法》规定向社会公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49692万元,缴存单位3629户,缴存人数248858人;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125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5%;当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392户,新增缴存人数26315人。住房公积金余额406391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为86.91%。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143300万元;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08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3%,其中包括:1.购建房提取15674万元,占提取总额的38.37%;2.离退休提取10913万元,占提取总额的26.71%;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11695万元,占提取总额的28.63%;4.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死亡、大病等其他提取2571万元,占提取总额的6.29%。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截至2013年年底,已累计向34777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43070万元;当年共为4723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8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65%;当年回收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28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4%;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71960万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66.92%。
四、资金运用情况
资金使用率75.54%;资金运用率66.92%。
五、增值收益情况
(一)业务收入:2013年业务收入16454万元。其中,1.存款利息收入5440万元;2.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169万元;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080万元;4.国债利息收入108万元;5.其他收入(回收罚息收入)6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3年业务支出8387万元。其中,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546万元;2.归集手续费支出563万元;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33万元;4.其他支出(归集扩面工作补助)45万元。
(三)增值收益及分配2013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8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2%。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596万元,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1019万元,县(市)区服务办公场所建设700万元,数字公积金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费420万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34万元,待分配增值收益498万元,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00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266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