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30日,该中心顺利完成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任务,共为全市3463个单位近24.6万名缴存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8835.35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1507.67万元。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根据人民银行挂牌利率,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3个月定期利率2.6%计息。结算的利息,已如数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利息到账情况: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zgjj.gov.cn/)查询;通过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查询;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各业务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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