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王海鹰)昨日从市房产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今年,位于全市16个住宅小区的1312套廉租住房将分配给已取得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日起至7月底,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据介绍,今年是我市第五次向取得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廉租住房。与往年集中新建廉租住房小区不同的是,今年计划分配的廉租住房分布广泛,大部分为商品房项目中按比例配建的廉租住房,配套设施更完善,大部分房源都是电梯房、已装修,拎包即可入住。据悉,此次是我市首次对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进行分配。
记者从《焦作市区2014年度廉租住房分配方案》中了解到,参加分配的廉租住房共有1312套,分别是解放区粮食局鸡鸭厂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127套、解放区焦作铁路电缆厂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72套、解放区联盟卫材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96套、解放区化三六七号院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91套、解放区中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宿舍楼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41套、解放区富苑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88套、解放区富润苑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31套、解放区绿都叠翠苑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240套、解放区玫瑰园配建廉租房项目11套、解放区景都苑廉租房小区5套、山阳区金色领地配建廉租房项目21套、山阳区东城美苑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238套、山阳区民馨园廉租房小区1套、中站区焦克路北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项目132套、中站区紫金·华府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82套、马村区园中园住宅小区配建廉租房项目36套。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今年廉租住房分配的保障家庭条件为:已取得焦作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且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经个人申请,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属于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及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下肢一二三级严重残疾人员、重大疾病人员、70周岁以上老人等情况之一的家庭为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可优先照顾。
据悉,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分别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50元以下(含1050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目前,我市四城区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已取得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可提出实物配租申请,申请地点为居住地所在社区。
今年廉租住房分配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的方法进行。具体申请方法为:申请家庭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取焦作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如实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并到所在辖区的社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