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国税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服务纳税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没有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没有人民群众作为坚强后盾,税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要做好涉税事项服务工作,让纳税人便利缴税。要严格按照全职能办税大厅“两化”标准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加强办税服务厅运行管理,科学配置办税服务厅资源;成立服务专业队,探索个性化一对一送政策上门服务,对企业的复杂涉税事项进行深度辅导和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帮助企业有效降低涉税风险;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推广网络申报,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主要涉税事宜。二要做好纳税人需求管理与权益维护工作,让纳税人满意缴税。要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广泛收集、全面分析和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做好相应情况的反馈、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专门的纳税人监督维权工作组,为纳税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调解处理税务行政争议,受理和查办纳税人的各种维权申请和投诉,建立受理、办理、反馈和改进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服务经济发展。基层国税部门要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善于从经济的角度研究税收工作,从发展的角度谋划税收工作,既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财力保障,又要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增值税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好税收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要密切关注工作中遇到的全局性、倾向性、重大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总之,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国税部门要不断探索纳税服务新方法,在关心群众生活中真诚了解和帮助群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积极发挥税收调节反馈经济的作用,勇于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作者单位:新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