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集各部门中层正职以上负责人及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齐聚山阳区人民法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集体约谈。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共包含六个方面的30条工作要求,以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集体约谈时,与会人员学习了《意见》,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和市中院部分庭室负责人代表就如何发挥好“一岗双责”、担当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管好人、管好案、管好事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中院党组现场向基层法院院长和市中院中层正职发放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告知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认为,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必须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全面把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做好表率、带好班子、用好人,真正维护好群众利益;必须突出抓好党组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切实树立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