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石庆凯)近日,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汛期环境安全责任制。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增强防大汛的忧患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汛期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落实汛期环境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周密部署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职责到位、检查工作到位、指挥调度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是建立环境风险源定期排查制度。以保障辖区内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质安全为重点,定期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易燃、易爆以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装置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等,建立风险源单位动态管理档案,跟踪企业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
三是完善汛期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全市汛期气象、水文特点和污染源排放情况,完善汛期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做到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预案、科学调度“四落实”。同时,增加对主要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频次,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并加强与气象、水利、安监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联动机制,保持应急人员、车辆、设备仪器等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出现重大险情,队伍、物资、设备、车辆等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12369热线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