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城市建设必须有一流的城市管理,一流的城市管理必须有一流的管理手段。建设看实力,管理靠能力。焦作要由过去的小城走向大城,工作重心更多地在城市管理上。
市委副书记丁福浩昨日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会上说:“城市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综合承载力、公共服务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开放理念、文明程度、文化品位和社会公德意识的综合体现。加强城市管理,打造宜居城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大城管体制是必然选择,其关键是部门履职到位,形成解决问题的执法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培育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加快打造建设美丽焦作,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畅通、清洁、文明、和谐、宜居,实现焦作人的城市梦。”
副市长胡小平说:“要立足根本抓好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推动城市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逐步建立起城市管理高效、有序的长效机制。”
城市管理的核心,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乐业宜居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娱乐环境。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落到实处,是实现焦作人渴望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梦的关键,这是加强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应当始终坚持的原则和方向。
本期《城市瞭望》周刊摘要刊发我市开展市容秩序、建筑垃圾、市政设施三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以期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管理我们的城市!
焦作市城区市容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摘要)
为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美丽焦作,打造生态文明城市,解决城市道路两侧搭建经营性大棚、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夜市摊群、有烟烧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顽疾,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决定在城区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畅通城市、宜居城市、美丽城市、和谐城市”为目标,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高标准、精细化管理的总要求,全面展开对影响城市形象的各种顽瘴痼疾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建立部门联动、各司其责、全民参与、监管到位的大城管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
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通过建设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定点定时夜市、临时摊贩疏导区,从源头上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违章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夜市摊群,有烟烧烤,做到有门店的一律进店经营,无门店的进入市场内经营;流动摊贩一律进入市场或定点定时夜市内经营。拆除道路两侧搭建的各类经营性大棚。整治城市道路拥堵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现象,建立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市容管理新秩序。
三、整治范围
此次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范围为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四、工作任务
(一)拆除、清理主、次干道两侧搭建的各类经营性大棚。
(二)取缔主、次干道两侧的餐饮(含夜市摊点)、日杂百货、铝塑加工、电气焊、洗车行、车辆维修等行业店外占道违章经营行为;取缔有烟烧烤,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烧烤设备;整治沿街两侧门店店外摆放的扫帚、拖布、水桶、垃圾杂物和乱搭乱挂现象。
(三)筹建集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各城区要建成一定数量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2014年,解放、山阳两城区各建成3个市场;马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建成1个市场;中站区上档升级改造1个市场。通过建设一定数量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让经营摊贩有场可进、退路进场,将达不到经营面积、占道经营、污染城市市容的行业门店规范到专业市场内经营。
(四)商业街(夜市)改造。2014年,解放、山阳两城区要在本辖区内,各选择1-2条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区)进行上档升级改造;中站区、马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上档升级改造1个夜市。
(五)建设定点定时夜市。各城区要在辖区内利用一些废弃厂房、背街空地,建设一定数量的定点定时夜市。2014年,解放、山阳两城区各建成4个定点定时夜市;中站区、马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建成2个定点定时夜市,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夜市经营。
(六)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占用人行道、游园等公共场地的麻将、扑克摊点。
五、整治要求
(一)主、次干道两侧全天侯时间段内无搭建各类经营性大棚。
(二)主、次干道两侧无违章店外经营各类商品和加工、维修各种产品,无乱堆、乱放杂物。经批准设置的摊点要退出盲道,不妨碍行人通行。
(三)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应符合国家行业管理标准。
(四)商业街上档升级改造要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经营产品,结合专业市场建设,尽可能将那些易污染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门店(如建材、机电等)迁入专业市场经营。
(五)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无流动经营摊贩。所有摊贩一律到市场或定点定时夜市内经营,无有烟烧烤。定点定时夜市要有专人管理,鼓励商户自治,做到制度健全、标准明确、限定场地、限定时限、摊收地净、整洁卫生。
(六)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和游园绿地等公共场地,无麻将、扑克摊点。
六、整治时间
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七、责任分工
(一)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对本辖区主、次干道及两侧搭建各类经营性大棚、店外经营、夜市摊群、流动经营、乱堆乱放和在人行道、游园等公共场地的麻将、扑克摊点整治工作;负责取缔有烟烧烤,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烧烤设备;负责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商业街和定点定时夜市建设,引导经营商户进入市场内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沿街单位和门店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加强检查考核。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全市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和市场建设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标准,做好督导、检查、验收和考核,并结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的执法保障工作,对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挠执法公务的行为依法处理;对进入市区随意摆摊占道经营的机动车进行查处和取缔。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四)市住建局:负责主、次干道两侧道沿石至建筑物之间地面的整体规划和建设;负责人行道与单位门店前地面交接处高低不平的整治;配合做好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和商业街建设改造等相关工作。
(五)市工商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门店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对依托门店超出证照经营地点以外的店外经营行为进行取缔;对不具备经营面积条件的行业吊销或不得发放工商营业证照。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六)市文明办:配合做好主、次干道两侧麻将、扑克摊点取缔工作。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七)市规划局:做好城区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的规划;查处城区道路两侧房屋擅自破门开店行为。
(八)市环保局:负责有烟烧烤经营户排烟设施改造情况的检查、督促和验收;依法取缔有烟烧烤。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九)市商务局:负责做好经批准设置的政府放心早餐销售点的规范管理,禁止超时限、超范围、超地域经营。
(十)市食药局:配合做好主、次干道两侧餐饮门店店外经营、夜市摊点、流动经营摊贩的整治工作;对卫生不达标、逾期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十一)市园林局:负责取缔主、次干道两侧游园内的麻将、扑克等摊点。做好专项整治后的成果巩固工作。
(十二)市广播电视台、焦作日报社:负责做好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工作。
八、实施步骤(略)
九、组织机构(略)
十、要求(略)
焦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焦作市城区建筑工地商砼搅拌站管理和 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摘要)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市政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6号令)等法规政策要求,为打造美丽焦作,服务城市转型发展,解决我市目前建筑工地、商砼搅拌站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混乱、污染环境的问题,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打造美丽焦作”的要求,大力实施“畅通城市、宜居城市、美丽城市、和谐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筑市场准入许可、建筑垃圾源头专控、运输市场许可经营、消纳场所专业处置的管理新模式,努力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格、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道路保洁及时,管理长效有序”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管理混乱和垃圾围城等问题。
二、整治范围
对市区的所有建筑工地、商砼搅拌站、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规范。
三、工作目标
(一)建筑市场准入许可。对从事商砼及建筑垃圾(渣土)等生产、运输、处置的企业实行市场准入许可,实现市区新开工建筑工地、商砼搅拌站、建筑垃圾(渣土)堆放场选址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围墙(挡)设施规范,进出道路硬化,冲洗设施完善。已建成和正在施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补办核准手续。
(二)建筑垃圾源头专控。通过安装数字监控设施、推行道路抛撒管理保证金制度等措施,督促各类建筑工地以及商砼搅拌站、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做到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覆盖堆放,运输规范有序,出入口配备冲洗设施并实现硬化,促进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三)运输市场许可经营。在完成建筑垃圾特许经营运输招标的前提下,借助数字城管现有平台,通过强化对从事商砼、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车辆的科技监管,变人防人治的单一管理模式为人机并重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漏、扬、撒等现象的管理难题。达不到特许经营运输装备要求的车辆,不得从事商砼、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对商砼、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的道路抛撒滴漏现象实施严管重罚。
(四)消纳利用专业处置。根据我市建筑垃圾的构成特点,变废为宝,建设消纳处置场,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的扶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运营,力促其尽快形成生产规模和效益。
四、整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和冲洗设施设置要求
施工工地围墙(围挡)要求:各类施工工地应有围墙遮挡,其中城市主干道建筑施工工地设置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商砼、建筑材料堆放工地不得低于3米,批准设置墙体广告的,公益广告面积不得少于广告总面积的30%。市政设施和道路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道路路口用高度不超过1.1米。
冲洗设施设置要求:建筑工地和商砼搅拌站、建筑垃圾(渣土)特许经营运输企业的出入口必须硬化,门内设置洗车槽、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等必要的车辆冲洗工具。
(二)建筑垃圾(渣土)、商砼特许经营运输车辆装备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技术标准,做到统一车型、统一颜色、统一顶灯、统一标识,保证每辆车年检合格,办理车辆安全保险,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全程视频监控车辆运输。
(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
从事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活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业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场地平整、建(构)筑物拆除、建筑施工、河道清淤或者道路开挖的文件。
2.核算建筑垃圾(渣土)排放量的相关资料。
3.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装载地点、运输距离、种类、数量、消纳场地、回收利用等)。
4.特许经营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
5.围墙(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设置规范到位。
(四)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设置要求
具有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具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出入口道路硬化和车辆冲洗设施到位;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等机械设备和排水、照明、消防等设施;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或回收利用的方案;相关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五、任务分工(略)
六、实施步骤
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从2014年7月9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9日至7月18日)
1.制订《焦作市城区建筑工地商砼搅拌站管理和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节点进度计划。
2.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3.各责任单位分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分别组织召开本行业运输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人会议,层层动员,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4.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9日至11月15日)
1.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的通知》。
2.根据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和冲洗设施设置要求,督导各类施工工地和商砼搅拌站、建筑垃圾(渣土)特许经营运输企业抓紧整改达标。
3.根据特许经营运输车辆装备要求,督导未办理商砼、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特许经营运输资质认证的和现有从事商砼、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单位和运输户,抓紧整改达标。
4.根据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设置要求,出台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开辟新的消纳场所,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规范化消纳。
5.根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对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建筑工地和运输企业、运输户,整改达标后,进行资格认证,办理核准许可手续。
6.在建筑工地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安装数字监控设施,加强源头管控。
7.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上的标识、标牌,督促各类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8.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对各建筑材料堆放场和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对商砼、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环节违法现象的处置,对运输车辆的抛撒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三)验收提高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
1.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针对建筑市场准入许可、建筑垃圾源头专控、特许经营运输、消纳利用专业处置工作进行逐项检查验收。
2.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分工,针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根据验收情况,制定下一步整改提高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
七、组织机构(略)
八、工作要求(略)
焦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焦作市城区市政设施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摘要)
为建设美丽焦作,集中解决破损、陈旧、破坏以及侵占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方面的顽疾,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宜居、乐业、舒适的城市环境,决定在城区开展市政设施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畅通城市、宜居城市、美丽城市、和谐城市”为目标,围绕高标准、精细化管理的总要求,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到位、维护及时的工作格局,使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工作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标准,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根据市、区职责分工和“统一标准、部门协作、归口管理、集中整治、强化监督”的原则,通过“四个到位”(普查到位、认定到位、整改到位、监督到位)的方法,消除城市主、次干道路面凹凸不平、积水现象,维修缺损、丢失的窨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查处破坏、侵占、损害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方便市民出行,美化城市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凹凸不平、破损现象。
(二)规范道路挖掘施工现场,提高道路挖掘施工围挡标准和档次,提高破道恢复质量;查处“未批先挖”、不文明施工的违章行为。
(三)整治城区排水设施、排污管道堵塞冒水现象。
(四)对道路两侧各类箱体及其底座进行美化。
(五)整治架空线路。
(六)清理道路两侧私搭乱建梅花桩、道路边坡、废弃设施和摆放花箱、石礅等现象。
(七)对城市道路上高低不平、损坏和丢失的窨井盖进行整平、更换和补缺。
(八)杜绝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洗车作业;对不设置污水沉淀池和私排乱放污水的洗车行进行整顿;对不具备洗车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主、次干道的路面坚实、平整。
(二)对道路挖掘施工,按照《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和《关于规范道路挖掘施工围挡设置的通知》(焦城管通〔2014〕1号)的要求设置围挡,做到警示标志齐全、工完场清。
(三)路面无积水、无污水漫流现象。
(四)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交接箱、变电箱整洁、美观。
(五)主、次干道两侧的架空线路整齐有序,无坠落。
(六)无违章占压城市道路和街场空地设置构筑物、障碍物。
(七)及时维修缺损、丢失的窨井盖,消除安全隐患。
(八)主、次干道两侧的洗车行无违法经营、店外作业、私排乱放污水的行为。
五、责任分工(略)
六、整治时间
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七、实施步骤(略)
八、组织机构(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职领导负责,严格按照整治任务和标准要求,迅速掀起整治活动高潮。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联合行动,做到既有责任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合力,把市政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以规范破道施工,修补残缺设施,查处破坏、侵占市政设施行为为重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该取缔的取缔,该拆除的拆除,该规范的规范,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治时限和整治要求,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项整治讲评会,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严格对各成员单位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列入年终对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考评依据
焦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