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魏金)今年年初以来,示范区综治办联合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积极推行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模式,做到以房管人、以屋找人,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依托信息平台,严格落实身份证登记制度。示范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开展实名登记工作,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并逐人逐屋建立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流入有记录、流出有备案。目前,共制作《人员入住信息登记册》500本,已下发400余本,重新登记录入、更新流动人口200余人。
拓宽管理渠道,加大流动人口管控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示范区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摸清底细,并与用工单位、出租屋房主签订责任状,要求其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汇报,通过明确治安连带责任、交叉管理、捆绑制约,从源头上消除了管理漏洞。
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示范区组织民警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外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动员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同时对出租屋房主、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讲解治安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等,增强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