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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城市需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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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很重要 还要守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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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在城市里的“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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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城市需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 我市部分路段占道经营问题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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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高小豹

  城管,顾名思义就是城市的管理者。然而,想要管好一座城市,在目前来看单单依靠城管是不现实的。“城市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工作,牵涉城市的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工商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职责分工与积极配合,只有这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大城管格局,在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配合下,才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成一个舒心、宜居、和谐的家园。”7月11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5月份,山阳区政府重拳出击对市区东方红广场东巷(简称广场东巷)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该区城管、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并加大巡查力度,使存在多年的广场东巷占道经营现象基本消失,这就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成效。

  记者从有关部门提供的一份调查资料上看到,在广场东巷占道经营的商贩,一共有63户,28家有店面的商户中只有9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35家流动摊点则没有一家办理任何证件。那么,这些无证商贩为什么能存在这么多年?这些无证商贩经营的餐饮摊点,他们的食品卫生安全吗?

  此外,在这里还有一些饭店只有一个操作间,根本没有营业场所,可有的部门依然为其办理有关证照,其后果就是店主只能在店外占道经营。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在其办证的时候仔细审查和加强日常监管?

  无独有偶。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东门附近有15家小饭店,店内面积都比较小,其中多数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新华中街有4家小饭店,虽然有营业执照,但店内面积却达不到正常经营的需要,所以在店外占道经营……“沿街小饭店有限的店铺面积无法满足正常餐饮经营活动的需要,造成这些小饭店将就餐桌椅、凉菜食品柜、冰箱等经营物品摆放至人行道上,阻塞行人通行,影响市容观瞻。”解放区城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明明应该是工商、卫生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需要严格审批手续和强化监管的问题,实际上重担几乎都压在城管身上,在整治占道经营违章行为时,这些部门更应该主动靠前,积极出击,把自己的职责履行到位。”我市网民“小李飞刀”说,如果工商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将广场东巷无证经营的饭店和大排档坚决取缔,不仅是对群众饮食安全的负责,也能让占道经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改观,城管部门的执法难度也会大大减轻。

  据金研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闫思源介绍,作为餐饮经营单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应当取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后,方能开展餐饮经营活动。依照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手续而开展相关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相关职能部门(工商、食药监、卫生等)应予以查处。各行政许可申请的条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职能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相应的,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条件,任何职能部门均不得办理。

  市民秦继利多年来一直关注广场东巷占道经营现象的整治工作。他说,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虽反复治理,但经常出现“反弹”。在占道经营违章行为中,对于有证照的店面经营者,应当规劝其进店经营,并加以规范和约束;对于无照经营者,工商、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则应加大查处和监管力度。同时,还应规划建设相应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让依法经营的流动摊贩有场可进,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在7月8日全市城管工作会上,我市部署了市容秩序、建筑垃圾、市政设施、背街小巷的专项整治行动,拉开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序幕。采访中,一些市民纷纷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经营许可审批,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商户不予办理各种经营许可证照,从根源上消除商户的店外占道经营现象;城管、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格依据职权,对店外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只有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常态化联动,构建起大城管格局,堵疏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市管理的问题,才能建设好美丽焦作,把我们的城市打造成舒心、宜居、和谐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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