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改进和创新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服务型环境行政执法建设在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及建设美丽焦作的重要作用,近日,市环保局制订了《2014年推进服务型环境行政执法建设活动方案》。
结合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方案》确定了2014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五个重点。
一是推行环保行政指导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性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并根据环保行政执法特点,选准行政指导的突破口和相应的指导方式;积极开展环保执法调研和环保上门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环境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指导水平和整体效能。
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环保审批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审查依据、公开方式、办理时限;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条件,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审批服务。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依法公开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切实促进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责任明晰化,实现管理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
四是强化执法培训。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大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以创建文明单位、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活动为载体,采取骨干培训、分级培训等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能过硬、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做到执法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增强执法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切实把监督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实地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服务型环境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