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立行立改已解决的部分问题和下一步要解决的部分问题向社会予以公布和承诺,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391)3570129
一、已整改的问题
1.群众观念淡漠。
整改情况:制定《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要求检察干警对待来访群众真诚关心,认真倾听诉求,耐心释法说理,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形成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性质了解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和河南法制报、焦作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办版、办栏目,扩大宣传;二是出台《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开设“正义焦作”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措施,创新宣传形式,回应群众关切。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接地气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到市审计局、环保局、供电局、国税稽查局等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二是更新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版面60余块,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公益海报展。
4.服务大局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焦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检察职能作用,提出任务要求,逐步形成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焦作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环境犯罪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投身于美丽焦作建设;三是向社会公布2014年8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四是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进行了40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了500多名学生观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活动。
二、计划整改的问题
1.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产业集聚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二是完善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机制,向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站,专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三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加强与产业集聚区的企业联系。
责任人:康秋平(副检察长)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预防职务犯罪措施不多。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巩固社会化职务预防犯罪工作机制,下半年组织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充实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扩大预防职务犯罪的覆盖面;三是充分利用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廉政海报展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等多种形式,丰富预防职务犯罪形式,提高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责任人:聂永顺(副检察长)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群众诉求渠道不畅。
整改措施:一是推进控申举报接待室、案件管理大厅建设,简化受理程序,推行“一站式”服务,控申举报接待室统一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管理大厅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对案件的查询;二是积极主动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认真听取并充分考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和诉求。
责任人:商晓明(副检察长)、申军(副检察长)、康秋平(副检察长)、郝长青(副检察长)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查办环境资源和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二是与市地税局会签文件,开展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集中查办一批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税收秩序,完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遏制该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态势,促进房地产管理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努力为国家挽回税费损失,促进房价调整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责任人:申军(副检察长)、翟运通(副检察长)、王勇(反贪局局长)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法制宣传影响面不大。
整改措施: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法律“四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查办的中高发刑事案件的原因、特点、规律和典型案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确保在发案较多的学校、农村、企业、社区各完成2至5家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人:商晓明(副检察长)、张毓平(政治部主任)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6.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
整改措施: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淡、生硬、蛮横、推诿等衙门作风,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等违反办案纪律的检察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责任人:禹进才(纪检组长)
完成时限:从现在开始,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