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国新)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安全监管局日前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作了进一步明确。
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危险程度、安全管理水平和达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级别,将企业分为四个级别,并针对不同级别制订年度执法监察计划。
其中,对一级企业,大力支持其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二级企业,年度执法监察次数有所增加,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帮助其完善各类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对三级企业,重点检查、重点督办,安全监察频次每年度2次以上,聘请专家参与至少1次以上;对于四级企业,严格监管监察,安全监察频次每年度4次以上,其中聘请专家参与2次以上,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整改的,坚决停工停产整顿。